1、本次对外转让标的为一辆液压翻斗车(已无法正常使用)以现场勘验为准。
2、标的物参数等数据来自本次处置标的的委托方提交的资料,本次处置标的物公示数据仅供参考,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,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。
3、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,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,特别提醒,有意购买者请合理安排好时间,必须亲自实地看样,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。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,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,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,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、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,否则视为违约,我司将按照约定处置,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。
4、买受方需负责存放现场清运标的物后现场垃圾清运工作。
5、最终标的成交价款由委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(税率为13%)。
6、成交后请于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交接清运,特殊情况除外(可待成交后与委托方协商约定),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。 |